編 號: M2106 書 名: 繆斯小史──西方音樂縱橫觀
A History in Outline of Western Music作 者: 劉經樹 著 出版日: 2005/10/10 EAN: 9789575612405 ISBN: 957-561-240-X CIP: 910.94 頁 數: 192 頁 印 刷: 單色 裝 訂: 平裝 開 本: 25開(約 15cm x 21cm) ■ 本書備有「電子書」版本,請連結至【udn 讀書吧】試閱/購買:【udn 讀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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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藝術音樂起源於古希臘文明,萌發於中世紀的宗教音樂,雛形於近代宮廷文化,蓬勃於十八、十九世紀,堪稱人類音樂文明的一項奇蹟。
在世界音樂之林,唯有歐洲藝術音樂經過精細加工、記譜、作曲、演奏等階段,最大限度地克服音樂瞬間即逝的侷限,成為一門可以系統地複製、學習的藝術。
追溯歐洲藝術音樂的歷史是個雙向過程:首先以「時間」為軸作縱向把握,摸清她的來龍去脈;其次以「空間」為軸作橫向觀察,理解她在每個特定時代的價值。《繆斯小史》的內容,就是歐洲藝術音樂歷史的縱橫觀。
目 錄
前 言
【上篇:禮拜聖樂】
一、古希臘和古羅馬時期的音樂
二、早期基督教音樂
三、蒙昧時代
四、多聲部和響
五、中世紀的世俗音樂
六、法國和義大利的「新藝術」
七、早期近代音樂
【中篇:弦歌競響】
八、義大利──歌劇、音樂激情論
九、義大利──通奏低音與協唱、協奏
十、德國──新教音樂與許茨、巴哈
十一、英國──普賽爾與韓德爾
十二、法國──歌劇和古鋼琴藝術
十三、曼海姆和柏林──交響曲
十四、維也納──海頓、莫札特、貝多芬
【下篇:世紀新聲】
十五、羅曼蒂克的音樂觀念
十六、藝術歌曲、交響樂
十七、交響詩、標題交響音樂
十八、浪漫主義歌劇、音樂戲劇
十九、歌劇、大歌劇、抒情歌劇
二十、交響音樂的第二時期
二十一、新音樂及其支流
二十二、前衛派音樂及其邊緣
音樂史疑難術語選注
作者■劉經樹
LIU JING-SHU
劉經樹先生曾在北京中央音樂學院音樂學系攻讀西方音樂史本科、研究生課程,先後獲文學學士、文學碩士學位;畢業後,留校任教。後赴德國進修,先後在波鴻大學、科隆大學攻讀音樂人類學、音樂民族學和西方音樂史課程。1998年,獲科隆大學哲學博士學位。現旅居加拿大多倫多市,教授皇家音樂學院西方音樂史考級課程。
劉經樹先生學貫中西,涉獵音樂學多個領域:音樂史、音樂史學理論、音樂美學、音樂人類學、音樂批評,曾發表過多種文字的專著和研究論文,並曾參與著名德國音樂百科(MGG)新修訂版、中國音樂大百科中有關條目的撰寫。他拓意突破西方音樂史學歐洲中心論、歷史主義的侷限,從新的視角剖析西方音樂,探索音樂歷史的真諦。本書就是從音樂人類學角度闡述人們的音樂行為的一部音樂史綱要。
前 言
音樂是人類的專利。在滔滔歷史長河中,多少動聽的音樂已永遠失落,流傳至今的只是其中極小一部分。當我們望著中國古代編鐘、磬的遺址,讀著古代希臘史詩、悲劇中的詩歌,而無法聽到其音樂時,能不感到永恆的遺憾嗎?
音樂是時間的藝術,無法像其他藝術一樣保存於空間。口傳心授歷來是各地傳統音樂的主要流傳方式,所以傳統音樂容易消逝,她的歷史也變得無法把握。在世界音樂之林,唯有歐洲藝術音樂經過精細加工、記譜、作曲、演奏等階段,最大限度地克服音樂瞬間即逝的侷限,成為一門可以系統地複製、學習的藝術。歐洲藝術音樂起源於古希臘文明,萌發於中世紀的宗教音樂,雛形於近代宮廷文化,蓬勃於十八、十九世紀,堪稱是人類音樂文明的一個奇蹟。
追溯歐洲藝術音樂的歷史是個雙向過程。首先,以時間為軸作縱向把握,摸清她的來龍去脈;其次,以空間為軸作橫向觀察,理解她在每個特定時代的價值。這本書的內容,就是歐洲藝術音樂歷史的縱橫觀。
荷馬史詩相傳,希臘波愛歐提亞的赫利康山上,住著九位繆斯女神(muse)。她們的住所被稱為「museum」(博物館)。她們能歌善詩,每四年一次在山上舉辦歌唱、演奏競賽(museia)。後來,她們掌管所有自由藝術和科學,其中最主要的一門藝術就是音樂(music)。《繆斯小史》借用這個名稱作為西方藝術音樂的代稱。它是一本簡史,對象是音樂愛好者、對西方藝術音樂感興趣的讀者和音樂專業學生。
「西方」(western)是個詞義極其含糊的名詞。在音樂史範疇裡,它既不指當代牛仔文化的西部片電影,也不是當今「西方工業八國」泛地理的政治、經濟概念。它源於古代宗教史。古羅馬帝國分為以君士坦丁(今伊斯坦堡)為中心的東部和以羅馬、法蘭克(今法國、德國、奧地利、義大利一帶)為中心的西部,西部帝國後來又成為早期基督教的濫觴地。「西方音樂」一詞沿襲了歷史上的政治、宗教概念,專指今天西歐地區的音樂,稱作「歐洲音樂」或許更為恰切。然而,二十世紀以來,歐洲音樂突破地域限制,美洲也成為藝術音樂的一個發展中心。總的來看,「西方音樂」還算是一個可行的代名詞。
弄清了本書的談論對象,下一個問題也許會是:什麽是音樂史?音樂史編纂學(historiography of music)是專門研討這個問題的學科。但是,近兩百年來,音樂史編纂學對這個問題的討論離得出令人滿意的答案還很遠呢。限於本書的特性和篇幅,下面介紹的只是幾條有關的共識。
首先要弄清什麽是歷史。德國著名歷史理論家約翰‧古斯塔夫‧德羅伊森(Johann Gustav Droysen)指出,歷史探索的對象不是已經消失的「過去」。過去已不復存在,只留下某些「殘存遺跡」。歷史學的任務就在於憑藉這些材料,重新構造一個在「我」 的理念上的過去。重建的過程即為理解的過程(見《史學概論》〔Grundri{ß} der Historik〕,1893年)。例如,2001年9月11日紐約世貿大厦的恐怖襲擊、2003年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在全球肆虐,所有這些改變世界歷史的事件絕不可能重演。我們作為事件目擊者所寫下的相關報導和評論,都只能充當它們的殘存遺跡,供後人理解這些事件;而後世對歷史事件的理解將基於他們自己的文明、倫理及智慧水準。因此,沒有「一部」絕對的歷史,只有每個對歷史感興趣的「我」經由理解而達成的相對歷史──這裡包括寫史人通過書本傳遞的歷史,也有每位讀者通過理解而獲得的歷史。
德羅伊森稱為歷史材料的「殘存遺跡」,係指經過人類勞動和思想而成形的東西,如風俗習慣、政令檔案、文學藝術等。音樂歷史的材料是音樂作品──人類藝術勞動的産品。因而,音樂史的理解之路在於對音樂作品的理解。音樂史學出現於兩百多年前,人們試圖理解音樂史的道路亦非僅此一途。音樂社會史把音樂史視為「社會政治變遷的對應物」,音樂文化史解釋音樂為「與文化變遷相對應的産物」。它們都未能顧及音樂本身的規律,往往基於時代政治、文化的理解對音樂作品加以詮釋。音樂風格史似乎對準了作品,但卻滯留在難以科學定義的「風格」層次上,把身為結果的音樂作品的外在特徵誤認作其成因。
筆者認為,音樂是人類的藝術行為,生活環境、藝術趣味的改變必然引起音樂形態的變化。格里高利聖詠的單音吟唱只有在中世紀宗教祭祀的氛圍中才能領略到它的美,前衛派音樂的音響也只能從多媒體音樂角度領會。把音樂人類學原則貫穿在音樂史的進程中,探索音樂形態演變的歷史踪跡,這條音樂史的理解之路從未有人走過。音樂形態是音樂風格的上延概念。它不涉及音樂作品的形式細節,而集中在音樂的總體特徵。儘管「音樂是什麽?」也許是音樂學永遠無法回答的問題,通過多年來的教學、研究,筆者堅信,打開作品「鳴響著的形式」 ,探索其內容,是音樂史理解之路的必經之站。
講音樂史免不了要分期。音樂史家歷來喜愛「貼標籤」,借用文化史、藝術史上的專用名稱(如文藝復興、巴洛克、古典、浪漫、印象派等)分別命名音樂史各時期。這種做法就像事先準備幾個抽屜,把音樂作品和作曲家「對號入座」(見漢斯‧海因里希‧艾格布雷希特〔Hans Heinrich Eggebrecht〕的《西方音樂》〔Musik im Abendland〕,1992年),正應了「僧多粥少」這句俗話:為數不多的幾個「標籤」雖然簡單易記,但容易牽强附會,根本不能反映出豐富多彩的音樂自身及其歷史演變。本書摒棄這些慣用名稱作為章節標題,以免誤導讀者對音樂史的理解。在歷史敘述中,對這些慣用的分期法僅點到為止。
鑒於主要讀者是略懂基本樂理和術語的音樂愛好者,本書不引用譜例,而採用音樂術語來說明歷史上的音樂形態。這裡一律採用意譯音樂術語,不再沿用含義不清的音譯名。書末附有按西文字母順序排列的「音樂史疑難術語選注」,將本書提到的難以準確定義、中譯文常音譯的術語作簡單的詮釋(常見術語在此不予重複)。
考慮到本書「簡明」的特點,為避免打斷敘述以便讀者閱讀,儘量不用注釋方式標示引文出處(必要時代於括號內注明),隨頁注釋也儘可能減少了。
書中所有外來的術語、音樂家的名字以及部分音樂作品的特點標題,大多附有原文(地名、其他人名從略)。音樂家名字後的括號內通常標明其生卒年分,部分中世紀音樂家因缺少資料而生年或卒年不詳的,也都予以標明。
願這本史綱式的《繆斯小史》帶領讀者走進西方藝術音樂史的大千世界。
劉經樹
2003年夏,於多倫多